经典案例

more>>

联系我们

  • 联系人:王经理
  • 业务电话:0412-7106666
  • 手机:13234122222
  • 传 真:0412-7120007
  • 地址:辽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工农街口102-1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来访接待时段:8:00-16:30
  • 电话联系时段:周一至周日

信息详细

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

2020年1月6日  742次

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、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,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;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;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、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,报人民银行分行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备案,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。


←上一页 返回前页 下一页→